省委十三屆三次全會提出江蘇未來發展的“六個高質量”,其中“人民生活高質量”既是高質量發展的邏輯起點,也是高質量發展的根本目的,核心要義在于切實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不斷增進民生福祉,讓人民群眾的生活更寬裕、更便利、更舒適、更安心、更有尊嚴,讓社會更加公平正義。
推動人民生活邁向高質量,必須聚焦主要矛盾,著力解決結構性的民生問題。黨的十九大明確指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這意味著,人民群眾不僅對物質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呈現出多樣化、多層次、多方面的特點。具體反映在人民生活方面,就是結構性的民生問題更加突出。
一方面,每一個民生問題都有自身的結構性矛盾。譬如,在富民增收方面,江蘇部分區域收入水平尚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城鄉、地區、行業、群體之間收入差距明顯,這既有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也有收入分配的制度性缺陷。在教育方面,雖然“有學上”的問題已基本解決,但“上好學”的問題依然突出,城鄉之間、學校與學校之間占有和支配教育資源的狀況很不平衡,中小學生課外學業負擔重、擇校熱、社會機構辦學不規范等問題比較突出。
另一方面,不同民生問題之間也存在結構性矛盾。比如,就業方面“用工荒”與“就業難”并存的問題,既與教育模式單一、與社會需求脫鉤相關聯,也與就業者的擇業觀念、過高期望有關。“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既與醫療資源過度集中在大城市大醫院相關聯,也與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醫保支付方式不完善有關,“看病難、看病貴”還導致了醫患矛盾激化以及低收入人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等社會問題??梢哉f,現階段的民生問題不是孤立的、單一的,而是彼此關聯、錯綜復雜的,也就是說,它們是結構性的。這就需要我們從整體、全局、長遠的角度出發,堅持戰略思維和系統思維,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統籌謀劃,整體部署,協同推進,在解決“有”的同時解決“好”的問題。
推動人民生活邁向高質量,必須聚焦重點工作,著力實施普惠性的民生工程。民生工作千頭萬緒,不可能平均用力、面面俱到,必須按照“八個更”的要求,集聚資源、精準施策,推進實施普惠性的民生工程,在重點難點工作上打開突破口,切實解決好最迫切、最突出的問題。
緊緊圍繞有更好的教育,把提高教育質量和促進教育公平作為著力點,學前教育更加注重公益性、普惠性,義務教育更加注重標準化、均衡化,普通高中教育更加注重優質化、特色化,職業教育更加注重建體系、提質量,高等教育更加注重有特色、高水平,社會教育更加注重全民式、開放式,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緊緊圍繞有更穩定的工作,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積極就業政策,加快構建更加完善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加強就業援助,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鼓勵創業帶動就業,實現更高質量和更充分就業。
緊緊圍繞有更滿意的收入,突出農民增收這一難點,積極推動產業富民,大力發展高附加值產業,提高財富創造能級,同時完善按要素分配體制機制,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縮小居民收入差距,促進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
緊緊圍繞有更可靠的社會保障,全面實施全民參保計劃,持續擴大社保覆蓋面,不斷提高統籌層次和保障標準,更加強化基本社會保險,積極發展商業保險,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
緊緊圍繞有更高水平的醫療衛生服務,以綜合醫改省級試點為契機,以建機制為重點,更加注重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建立健全分級診療、現代醫院管理、藥品供應保障和綜合監管等制度,加快推進健康江蘇建設,為人民群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務。
緊緊圍繞有更舒適的居住條件,既要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積極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又要深化保障性住房供給,推動租售并舉,逐步從“補磚頭”向“補人頭”轉變;既要加強硬件支撐,也要改進軟件保障,提升社區人性化、精細化、科學化服務水平。
緊緊圍繞有更優美的環境,堅持全民共治、源頭防治,堅決打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堅持不懈加強城鄉環境綜合整治,著力解決好突出環境問題,加快建設美麗江蘇,使江蘇的天更藍、水更清、山更綠、空氣更清新。
緊緊圍繞有更豐富的精神文化生活,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廣泛開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大力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多方面、多層次、多樣性的精神文化需求。
推動人民生活邁向高質量,必須聚焦困難群體,著力筑牢托底性的民生保障。保障和改善民生,低收入人口和困難群眾是最突出的短板。全省農村人均年收入6000元以下的低收入人口90%以上分布在蘇北,省定821個經濟薄弱村90%以上在蘇北,6個重點幫扶區全部在蘇北。目前,全省還有近200萬低收入人口尚未脫貧,脫貧攻堅的任務仍然艱巨。要把脫貧攻堅作為第一民生工程來抓,作為一場硬仗來打,堅決攻下“堅中之堅”。
瞄準特定貧困群眾精準幫扶,對喪失勞動能力的,要通過最低生活保障及其他政策措施,確保他們病有所醫、殘有所助、基本生活有保障;對有勞動能力的,要把扶貧與扶志、扶智結合起來,把救急紓困和內生扶貧結合起來,通過產業扶持、轉移就業等辦法實現穩定脫貧。
在做好精準扶貧的同時,要積極適應高質量發展和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供養為重點,進一步強化政府托底職責,在織密扎牢基本生活“安全網”的同時,推動民生政策加快實現“三個轉變”:從碎片化托底向整合型托底轉變。按照黨的十九大要求,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強低保、特困人員供養、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司法救助、臨時救助、慈善事業、優撫安置等制度間的有效銜接,發揮制度整體合力。從生存型托底向發展型托底轉變。
不僅注重社會救助的“輸血”功能,解決困難群眾燃眉之急,而且更強調社會救助的“造血”功能,致力于通過配套的發展性服務,如開展基本文化教育、實施就業培訓、創造創業就業機會等,從根本上增強困難群體參與經濟、融入社會的能力,不斷通過自我努力來改善和提高生存發展質量。從物質型托底向綜合型托底轉變。在做好困難群體“兩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安全)等基本物質生活托底的同時,針對心理失衡、精神貧困、社會資源貧困、社會權利貧困等現象,有針對性地提供精神救助、能力救助、教育救助、權利救助、社會資本培育等非物質性救助方式,不斷提高民生保障的綜合效益和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